醉汉“打的”遭拒 引发是非争议
10月29日,江山市运管所接到王先生投诉,称前一天晚上被一辆出租车拒载,要求处理,从而引发一起是非争议。
执法人员很快联系到该车驾驶员李师傅。李师傅称,当晚在江山国际大酒店附近一乘客喝得醉醺醺的要求“打的”,他怕路上发生事故,就把车开走了。
“我是喝了酒,但没有醉。”王先生认为,退一步说,即使醉了,司机也不应该丢下乘客不管。
根据《衢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乘客应当文明乘车,醉酒者乘车时必须有人陪同监护,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载客。那么出租车司机如何评判乘客是否醉酒?
“当时王先生说话口齿不清,走路摇摇晃晃,酒味刺鼻,这难道不是醉态?”李师傅坚持自己没错。
而王先生也有自己的看法:醉与不醉不能出租车司机说了算。自己酒喝得有点高虽然不对,但喝了酒不能开车,也不能骑车,步行回家又太远,只能乘公交车和“打的”。当时已没有公交车,出租车再拒载让他怎么办?
在查明事实后,市运管所最终对双方进行了调解。“通过这起事件,也提出了一个如何鉴定醉酒的问题。”有关人士认为,对醉酒者的界定应再明确细化,以便操作。作为乘客,也要文明乘车。当然,如果发现司机以乘客喝酒为由乘机拒载,一经查实,将会按规定严处。(王彦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