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纯电动生产企业准入征求意见 低速电动车企业或无缘
【大比特导读】11月26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汽车行业期待已久的新能源准入“闸门”将在不久的将来正式放开。
11月26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汽车行业期待已久的新能源准入闸门将在不久的将来正式放开。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新建独立法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下称新建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关境内注册;在技术能力上,其首先必须具备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并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与此同时,还必须拥有整车试制能力。在售后能力上,上述新建企业必须能对纯电动乘用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承诺,并有完善的销售和售后体系。
不仅如此,国家相关部门还将对新建企业实施退出机制,并明确表示,经核准的新建企业,5年内拥有核心技术的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或被其他企业兼并重组的,必须重新办理核准。
从上述列出的种种条件来看,此次准入的开放,其直接受益者将依然是汽车行业生产企业,而并非是之前业界传言的互联生产企业或者是单纯的资本投资方。
按照上述征求意见稿,获得准入的生产企业的试制样车必须达到多项技术指标,其中,车长4000mm、座位数4座的车型其最高车速将达到10km/h,续航里程将达到100~150km,而车长大于4000mm、座位数为4~5座的车型,最高时速必须达到120km。
汽车行业分析师封士明表示,现在的部分优质低速电动车企业,虽然现有产品无法达标,但是正在朝着这个目标进行研发,未来有获得准入可能。不过,去年年底工信部部长苗圩曾表示,国家最终可能将只会放入一两匹黑马,目的是搅动新能源推广的这池水,调动现有企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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