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提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中,对于新能源企业准入条件,第二条有这样的要求:应当是《公告》内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新建汽车企业或现有汽车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他类别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
Time 2015-04-01 13:33:31 情感驿站
仍在痛苦中挣扎着